1-C17~20 工资
本期录屏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62FleJdZwr5mELuL6HwHEQ
提取码:49rc
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,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;
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
如何表现:
- 劳动力的价值决定劳动的价值,用货币表现,决定劳动的必要价格。(12小时的劳动有3先令价值。)不合理
- 劳动的价值必定总是小于劳动的价值产品。劳动力的价值产品不是由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来决定的,而是由劳动力执行职能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的。(12小时职能劳动力价值是3先令,价值产品6先令)
- 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、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。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。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也表现为有酬劳动(与服徭役、奴隶不同)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。
根源:
资本和劳动的交换,在人们的感觉上,最初完全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买卖一样
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“使用价值”,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,而是劳动力的职能,即一定的有用劳动,裁缝劳动,鞋匠劳动,纺纱劳动等等。至于这种劳动本身另一方面又是形成价值的一般要素,具有一种使它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区别的属性,这一点却是普通意识所不能领会的。
工人立场:在他看来,他所获得的等价物的量的任何变化,都必然表现为他的12个劳动小时的价值或价格的变化——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可以随着他的日常生活资料的价值的变化而变化(提高或降低),或者他的劳动力的价值不变,它的价格可以因供求关系的变化
资本家立场:用尽量少的货币换取尽量多的劳动
如果劳动的价值这种东西确实存在,而且他确实支付了这一价值,那么资本就不会存在,他的货币也就不会转化为资本。
工资的实际运动证明:被支付的不是劳动力的价值,而是它的职能即劳动本身的价值
- 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。(机器的运转价值不是机器的价值)
- 执行同一职能的不同工人的工资之间存在着个人的差别。(对比奴隶制,超出平均劳动由奴隶主承担,由工人自己承担)
计时工资:
工人靠日劳动、周劳动等等得到的货币额,形成他的名义的即按价值计算的工资额。
=平均的劳动价格(3先令/12小时=3便士)
- 工作日延长,平均劳动价格降低,日工资或周工资下降
- 劳动价格不变或下降,日工资或周工资也可以增加
资本家:可以在支付“正常的劳动价格”的借口下,把工作日延长到超过正常的限度,而不给工人任何相应的补偿。
竞争导致:低价出售,无酬劳动不包含在商品价格中
工人:竞争,使资本家能够压低劳动价格,而劳动价格的降低反过来又使他能够更加延长劳动时间
计件工资:
在一定时间内劳动所凝结成的产品的数量来计量;因此,计件工资只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。
特点:
劳动的质量是由产品本身来控制的,产品必须具有平均的质量,计件价格才能得到完全的支付。(资本主义欺诈)
包工制,资本对工人的剥削是通过工人对工人的剥削来实现的
和计时工资(对同样的职能支付同样的工资)相比,个人差别明显,但不会改变资本主义雇佣关系
- 工厂内,个人差异会抵消
- 工资和剩余价值比例不变,因为各个工人各自提供的剩余价值量是同他们各自的工资相适应的。
相反面:
计件工资给个性提供的较大的活动场所,一方面促进了工人个性的发展,从而促进了自由精神、独立性和自我监督能力的发展;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他们之间的互相竞争。
工资的国民差异
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因素:
- 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
- 工人的教育费用
- 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作用,
- 劳动生产率
- 劳动的外延量和内涵量
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,国家不同,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。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,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,从而表现为更多的货币。
在资本主义国家,名义工资(即表现为货币的劳动力的等价物)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太发达的国家高,但并不代表实际工资如此